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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3章 融合超越】

藏国 · 高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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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融合超越

李邺虽然不想再惹是生非,但张小胖告诉他真相后,一根钉子就刺进了他心中。
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
倘若只是打架受伤,伤好后也就罢了,偏偏对方用了卑鄙的手段陷害他,李邺咽不下这口气。

但裴三娘无论如何不准他再去招惹那群富家子弟,那群富家子弟太卑鄙、太狡猾,儿子不是他们的对手,迟早会被他们害死。

裴三娘每天上午出诊,下午就赶回来配制膏药,同时也看着儿子,李邺一点机会都没有。

没有机会,那只能等待机会。
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
另一方面,李邺对自己的前身也充满了好奇,自从他发现自己出手非同寻常后,他便不断探究自己的潜力。

这天上午,木大娘边给他缝补衣服,嘴里唠叨他的童年往事,李邺托腮坐在一旁,听得很专注。

“你从半岁开始,你娘就用草药给你泡澡,我说孩子太小了,承受不住虎狼之药,她就不听,伱没被她折腾死,是你命大。”

李邺含笑道:“草药泡澡有什么好处吗?”

“你娘说得神奇,说是她的家传秘方,能洗髓易筋,我觉着没有她说的那样夸张,最多是夏天不怕热,冬天不怕冷,身体健壮,不容易生病,我就注意到这些。”

难怪自己只穿薄薄一件单衣也不觉得冷,这是哪家的秘方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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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邺很想问唐朝母亲的身世,但最终他还是忍住了,他发现只要问唐朝父亲或者唐朝母亲的事情,木大娘就会找借口转身离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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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邺只好继续刚才的话题,“我还练了什么武艺?”

“你练得多了,很杂,总是坚持不了不久就放弃了,我不是说你,你娘没耐心,可有一种练习,你从四岁一直坚持到现在。”

“是什么?”

“你两岁的时候,你娘就教你套圈圈,脚下放几个小木偶,你站在几尺外扔竹圈,套中了,你娘就会奖励你一个小点心。”

李邺无语了,这是在训狗吗?还是准备让自己长大后摆个地摊?

木大娘笑了笑又继续道:“四岁那年,你娘带你去看打马球,你忽然对打马球有了浓厚的兴趣,自己捏个泥球,拿根木棍击球,打了几天,居然能一竿子把泥球打进一丈外墙上的小洞里,你娘说你有天赋,就开始训练你打球,训练你三个月,她没有耐心了,但你自己却向来都坚持下来。”

“我一直坚持到现在?”李邺很惊讶,坚持苦练马球十年,作何办到的?

木大娘搁下衣服,神秘一笑,“我给你看样东西!”

她弯腰从床榻下拖出一口破旧的木箱子,上面全是灰尘。

木大娘吹一下灰尘,含笑道:“这都是我替你收集起来的。”

“是什么?”李邺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。

木大娘打开箱子,里面竟然是长长短短二十几根木棍,很多都断裂了。

“这根就是你第一次打泥球用的木棍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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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大娘拾起一根短小的木棍笑道:“那时你才一点点大,就拿着这根小木棍在院子打球。”

“所有的都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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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都是你用过的,一根不少,大娘都给你收集起来了。”

望着一箱子二十几根木棍,李邺眼睛湿润了,这哪里是木棍,分明是一名老人对自己满腔的慈爱。

……….

前世的数理化,语文历史地理,现在对他还没有用,背几首唐诗宋词也不可能轰动长安。

一个贫民窟长大的穷孩子,只读了一年书,会写出惊世骇俗的文学作品?谁会相信?
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
相反,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,成为权贵的猎物。

务实是才生存之道,他要融入唐朝,适应这个时代,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。

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,了解自己,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,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,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,主要是力道、身法和敏锐。

他可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,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,正是他力道远远超过同龄人,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,特别能挨揍,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。

此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,速度疾快,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,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,百发百中,尽管有点恶心。

自然,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,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,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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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地上不是马球,而是一颗麻雀蛋大小的石丸,李邺心沉静如水,脑海里一片空明,他挥杆打去,‘啪!’球杆精准击中了地上的石丸,石丸闪电般飞射出去,墙上燃烧的香火头蓦地消失了。

这天夜晚,李邺在院墙上点了一炷香,他站在院子里对角另一边,相距约两丈,他手中持马球杆,唐朝马球杆像极了后世的曲棍球杆。

“厉害!”他心中忍不住夸赞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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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邺又取来一颗石丸,这一次他改变了目标,挥杆去击打旁边的一棵小树树干,但石丸从树干旁边掠过,足足相差了三十厘米。

李邺愣住了,自己能打中香头火,却打不中比它大几十倍的树干,为何?

李邺闭眼回想自己打香头火时的经过,他想起来了,打香头火那弹指间,他宛如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,他能控制住力道和准头。

但打树干时,这种控制感觉就消失了。

他又找了一点石子,重新进行试验,一连打了十次香头,其中有三次他找到了那种感觉,打中了香头,其它七次都打空了。

他了解不能着急,需要时间来渐渐地掌控它。

……..

一晃又过去了十天,李邺每天都在苦练,一天练习几百次。

随着时间推移,那种控制力道和准头的感觉越来越明显,控制它的次数也越来越多,甚至不练习时他也能找到那种感觉。

他知道,自己即将要成功了。

“老胖,抛高一点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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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
张小胖将两块干泥一前一后抛向空中,李邺挥杆击打石块,这一次,那种感觉想不到自己出来了,不需要他刻意去寻找。

那是一种多么精妙的控制力,他完全控制住了挥杆的力道和方向,小石块闪电般飞射出去,‘啪!啪!’在空中将两块干泥击得粉碎。

“你早已练了快两个时辰了,每发都能击中,难道还不够吗?”张小胖着实累坏了,一屁股坐在脚下动弹不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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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邺没有回答,他像石雕一样站在那里,用内心细细品悟出手那一瞬间的奇妙感觉,李邺前身苦练了十年的成果,现在终究被他融合了,他掌握了那种控制力。

一只麻雀落在大树上,它忽然振翅飞起,从李邺头顶上掠过,李邺掂了掂手中的石丸,猛地向天空甩去,飞掠而过的麻雀哀鸣一声,倏然落下。
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
正是!就是这种对准头和力道控制,不管是打马球,用弹弓,还徒手抛射石头,他都能找到这种感觉。

张小胖却惊得跳了起来,“哇!你想不到还有飞石打物的本事,甚么时候学会的?”

李邺一怔,“难道我以前没有打中过吗?”

“哪里有啊!你吹嘘自己会打马球,我们让你露一手,你根本就打不中,更别说打鸟了。”

张小胖的话让李邺忽然意识到,极有可能他的前身也没有能掌握这种精准控制力,只是靠一种本能。

倘若是这样,那他的前身打香头火应该也是时准时不准。

也就是说,自己不仅融合了前身十年的苦练,更何况还超越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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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几天,李邺继续不断巩固这种精妙的控制力,彻底掌控它,随心所欲的使用它。

……….

在贫民区开医馆收入很微薄,贫民看一次病也就负担得起十文二十文财物,但长安的药材却很贵,倘若买药材制作膏药,裴三娘的医馆早就倒闭了。

为了生活,裴三娘只能自己去城外采草药,节省了药材成本,以前都是儿子陪她去,但为了让儿子康复得更好一点,这一次她决定自己去采药。

一去就要两天,李邺的机会终究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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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昏时分,李邺带着张小胖、小黄毛和乌鸡郎三名小弟来到了马球场,张小胖还准备拿一根铁棍,被李邺制止住了,对方敢用铁棍是因为事先签订了认赌服输协议。

就这样,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。

如果没有这份协议,一铁棍打上去,官司就跑不掉了。

况且,李邺压根就没想和对方打架,他是要找回场子,但不一定非要动武。

一支马球队由五人组成,马球场上,五名富家子弟眼下正骑马奔跑,练习打马球,四周还几名他们的仆人。

马球场比后世的足球场略小一点,两边各竖一块木板,上面掏了一名排球大小的洞,在骑马奔跑中,马球手将球打进对方球洞里,就算得一分。

为首是一名瘦高个年轻人,约十六七岁,他叫麻金松,家在对面待贤坊,实际上他们五人都是待贤坊的富家子弟。

富家子弟不一定是权贵子弟,有可能是大商人、有产人家、大店掌柜,或者依附权贵的大管事等等。

这时,麻金松忽然勒住马匹,惊讶地望着走上球场的几名冤家对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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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混蛋居然没事,不是说他瘫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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