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绒唱完之后,包厢里安静了瞬间,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。
刚才远离了沈绒两个屁股距离的姑娘,在听演唱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中挪了回来。
在场众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想起杨晟说沈绒是“二十年才出一位的天才”,之前对这嘲讽没甚么概念,沈绒一开嗓居然将嘲讽变成了让人信服的真话。
昏暗的包厢里还隐约流荡着沈绒的歌声。
沈绒甚至不需要剧场来衬托职业素养,无论到哪里,只要还有这把好嗓子,脚下方寸就是她的舞台。
沈绒手里握着麦,接着听下一首歌。
四周陷入了短暂的沉默。
从她平静专注的表情上看,似乎没觉得受到了什么屈辱,跟着音乐声低低哼着,记词记旋律,甚至有些投入。
杨晟一下子乏味了,没意思了。
他想起了自己为甚么喜欢沈绒。
他喜欢沈绒的才华,就是喜欢她从里到外切切实实对物欲丝毫不感兴趣的清高姿态。
杨晟见过众多假清高,一个包一辆车,再不济一套房子摆到面前,都难掩贪念。
就算费尽心机将金山银山堆到她面前,得到的只是一名蔑视庸俗的白眼。
沈绒不是,她就是一心扎在那倒霉的音乐剧上,扎在她的理想上的人。
虽说音乐剧和其他更古老的艺术比起来,历史并不算悠久也更通俗,可任何角色任何台词一旦落在沈绒身上,都能被她匹配真实的灵魂,展现独特的生命力。
不得不承认,杨晟就是喜欢沈绒身上这份才气和傲气。
时至今日,她落魄到从来都呵护她的妈要死了,欠了一屁股债要卖剧场了,被摁在他的地盘成了他的猎物了,为何依旧有种不被掌控的锐意?
一如远在天边的冰壶秋月。
杨晟平声说:“你们都出去吧。”
转瞬间,包厢里就只剩他和沈绒两个人。
杨晟坐到茶几前,从包里抽了个文件夹,丢在桌上。
“坐。”
沈绒没坐,冷淡地注视着他。
杨晟将一旁威士忌酒瓶拿了过来,倒在两个杯子里。
“以前想请沈大小姐吃个饭可太难了,今天你既然来了,是不是得把欠我的
都给补上啊?”
他喝了其中一杯,以表示酒里没有加入任何见不得光的玩意,随即将装满酒液的另一杯举到沈绒面前。
“请吧,沈小姐。”
沈绒注视着酒,双眼含冰。
“喝完,咱们就把合同签……”
杨晟话还没说完,沈绒一把将酒杯拿了过去,一口一口用力往下闷。
杨晟了解沈绒为了保护嗓子和保持最佳的演出状态,从来不喝酒。
这会儿想不到把烈酒当水喝。
跟前此物对自己毫不心疼的女人,又一次将杨晟的怒气往上拱。
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。
沈绒将酒喝完,顺手把文件夹捞起来,当着杨晟的面翻看。
一贯不喝酒的人猛地灌自己一大杯烈酒下去,酒劲儿转瞬间往上冲。
沈绒都没发现鼻尖冒了不少冷汗,脸色煞白,眼尾在慢慢变红。
看合同的过程中,沈绒只觉得喉咙火辣辣烧得难受,胸闷的感觉向来都催着反胃的感觉,想吐,胃里更是翻江倒海。
她紧咬着嘴唇,不让自己发出任何示弱的声音。
可是,合同里原本对她而言就晦涩的条款文字,开始不受控制地开叉,变成一个个模糊的影子,成群结队地在眼前飞舞,让她一名字都抓不住。
沈绒正感觉自己摇摇欲坠的时候,听到杨晟说:
“沈绒啊沈绒,你这辈子除了演音乐剧还会干甚么?人情世故不懂,合同也看不心领神会吧?不用费劲了,我跟你直说,当天只要你把合同签了,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。等你妈死了换我来宠你,下半辈子你还可是那个骄傲的小公主。爱唱音乐剧就继续唱,哪天唱烦了爱干甚么就干什么去,我能保证你和从前一样衣食无忧。”
“如果你不签……”杨晟靠在沙发上,含笑道,“那你后半辈子就只能在泥里滚着了,是个人都能过来践踏你。你这么聪明知道该作何做。想想,嗯?”
沈绒捏着文件夹有些发白的指尖,多少还是泄露了她的情绪。
她将一波汹涌的呕吐感压下去之后,落落穆穆地开口:
“合同我的确看不懂,但现在看不懂不代表我永远看不懂。杨老板,合同我先带回去了。”
说完沈绒拿着文件夹
站了起来,转身就要离开时,杨晟的话和她有些虚浮的跫音几乎叠在了一块儿。
“我不着急,你比我急。我等得了,你妈等不了。尽管在你眼里我是个粗人,不过也不屑趁人之危。小刘——你送她回去。”
站在门外的司机小刘“哎”了一声,正要跟上沈绒,却听沈绒说:
“不必了,我可以自己走。”
杨晟连着声说了三个“好”,小刘便留了下来,注视着沈绒消失在走廊尽头。
“杨总。”小刘问,“就这么让她走了?”
杨晟双腿往茶几上交叉一搭,剪开雪茄说:“狩猎最大的乐趣不是一击即中,而是欣赏猎物在掌心里徒劳挣扎的样子,懂吗?”
事情的发展似乎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。
他抽一口雪茄,眯起眼睛,“最迟十天,她就得再回来求我。”
.
沈绒从来都忍着,忍到了杨晟会所的灯光都照不到的地方,再也撑不住,都不了解扶着的是个什么东西,弯腰在风雪里狂吐一场。
一向自律的沈绒从不喝酒,所以不了解酒这玩意喝得越快酒劲儿返得越凶。
从来没有体会过喝醉是什么滋味的她,抱着根栏杆感觉五脏六腑都被吐了个干净,这才摇摇欲坠地勉强将单薄的身子支棱回来。
此刻的寂静反而让人有些不安。
这么一动,身上的一层雪簌簌而落。
沈绒在原地晃了几下,意识在头顶盘旋着作何都捉不下来,口中呵出的冷雾模糊了视野。
天地一色,幽寂冰冷。
大半天,将掉到雪地里的合同刨了回到,用冻得通红的五指摸了摸,这会儿比眸子好用的手指确定合同都在文件袋里装着,没有湿,沈绒安心了。
她缓着步子往主路上走,努力抬首挺胸像个正常人。
寒风吹过,空荡荡的脖子刀割一样疼,她才想起围巾落在姓杨的那儿了。
后面有脚步声,沈绒立即回头。
有那么一瞬,她以为是熟悉的那样东西人帮她把围巾拿回到了。
沈绒是个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,一旦开始琢磨某场戏的细节,四周所有的人和事都很难进入到她的意识里,自然容易丢三落四。
众多时候等她走出二里地,才发现随身物品不知道落在哪儿了。
有些时候落下的是一条围巾、一双掌套,有时候落下的可能是手机财物包。
尽管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三百六十天都在丢东西,可之前但凡属于她的物件,从来都没有真的不见过。
因为有盛明盏跟在后面帮她兜着。
就这样,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。
盛明盏总是会帮她记住她记不得的事。
那些遗落的围巾手套手机钱包,都会在一名旋身间出现在盛明盏的手里,在盛明盏的微笑中物归原主。
盛明盏越是宠她,她就越肆无忌惮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,理所当然地粗枝大叶,反正万事有盛明盏。
盛明盏……
身后的脚步声更近了,风雪间她看清了那人的脸庞,是个陌生人。
陌生人并没有为她停留,匆匆而过,更没有将她的围巾带回来。
雪花飘飘荡荡落在她的睫毛上、发丝上,迷了她的眼。
我已经没有盛明盏了。
沈绒想,围巾丢了,盛明盏也丢了,不会再回到。
二十八岁的沈绒独自裹紧羽绒服,强迫自己从记忆中逃离,顶着风雪独自前行。
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暗中发生了变化。
今晚,她一定得去医院陪妈妈。
.
n城肿瘤医院。
盛明盏推开病房门注意到沈黛的第一眼,险些没认出来。
记忆里的沈黛是个精致优雅的女人。
一起生活多年盛明盏都难得注意到她素颜的样子,即便出门丢个垃圾都不容许自己有任何失态的地方。
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沈黛全部不同。
苍白的面上没有任何血色,倒是长了很多盛明盏从未见过的斑。头发虽然被细致地打理过,依旧是显而易见的干枯。沈黛整个人皮包着骨,眼窝塌陷,说是一把早已僵硬的尸骨陈在这儿都不为过。
盛明盏第一次了解,原来“死亡”是可以用肉眼看见的。











